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近来下发通知,从2018年起,该省高考(含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吊销“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设区市及以上拔刀相助先进分子或其子女”等加分项目。
福建规矩,2018年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自2015年1月1日起获得的以下荣誉和奖项者高考文明统考成绩不再加分:在高中阶段获得参加严重国际体育竞赛集体或个人项现在6名,全国性体育竞赛个人项现在6名者;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谓者;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等。而此前,这些考生享有在文明统考成绩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福建规矩,2018年应届高中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前,高中阶段在福建省青少年科技立异大赛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等13个学科立异作用竞赛上获一等奖者,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明统考成绩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但在2015年1月1日后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者,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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