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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发布
2017-03-14    新浪教育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座落在长江之滨、青山湖畔、凤凰山下的校园规划占地2002亩,襟江带湖,含山蓄水,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6个本科专业。建有多个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专任教师1062人,教授156人,副教授356人,湖北名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6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1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学校教学设施完善,其中湖师大剧院是中国第八届艺术节黄石地区的主场馆,其教学设施和功能在全国高校处于一流水平,被誉为“水上莲花”。

  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稳居湖北省高校前列。学校高度重视学生成长,关注学生就业,为学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等课程指导学生就业,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和“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先进单位”。

  二、报名考试要求

  2017年,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承认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三、报考条件

  1、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所在批次分数线。

  2、声乐表演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器乐表演招收的器乐表演种类为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低音提琴、高胡。

  3、舞蹈类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

  四、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及书法学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及舞蹈表演(体育舞蹈)、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0%+文化成绩*80%)从高到低录取。

  3、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仅适用于一志愿过线考生档案全投的省份,若某些省份按一定比例投档,则按该省投档规则来录取。

  4、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招生网)

  原标题: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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