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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2016-02-23    

学校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2408

办学层次:专科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位于省会石家庄市,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学校。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2011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验收。拥有50个招生专业,其中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和园林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设有国家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秘书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站。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空中乘务和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162-175CM;(2)空中乘务(安全检查方向)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160-175CM;空中乘务(安全检查方向)专业要求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以上四个专业均要求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C表0.7以上;(3)文秘(高级商务助理方向)专业由河北锦航船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培养。

其它专业详见《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或学院网站。

2.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详见《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或学院网站。

3.录取规则

(1)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以及免试考生成绩折算办法详见《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2)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对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予以承认。

4.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年/生,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生,住宿费500-600元/年/生。

(2)、个别专业涉及校企合作的及其它费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87115208、87115207、87115522、87115533   学院网址:http://www.hel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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