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2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全面落实《宁夏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宁夏要求各地统计报送乡村教师有关信息,进一步摸清底数,为精准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各项措施奠定基础。
统计报送主要内容包括: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信息。国务院办公厅《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明确提出,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按照教龄计算方法,凡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均统计在内。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信息。《宁夏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中明确提出,自治区对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按照教龄计算方法,凡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29年的教师均统计在内,包括在此教龄段已经退休的教师。近三年退休特级教师、自治区级骨干教师、高级教师信息。《宁夏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中明确提出,对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的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经支教学校所属教育部门审核、公示,由各市、县(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0000元标准予以补助。
据了解,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于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须于3月10日前将以上所有统计信息上报教育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