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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试点向高校下放人事管理权 引进人才取消年龄限制
2016-02-23  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

记者张林报道:以后广东高校设岗、用人和薪酬分配等人事管理权,都是高校说了算。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东省即将正式出台《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九条,提出“五个下放、两个完善、一个加强”的意见,即下放岗位设置权、下放公开招聘权、下放职称评审权、下放薪酬分配权、下放人员调配权,完善人员考核晋升退出机制、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

  评聘标准高校自主制定

  《方案》提出,广东将下放岗位设置权。由试点高校自主确定岗位总量,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和标准,自主决定聘用人员。支持分类设岗,可自行设立教学岗、科研岗、教学科研岗及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专职岗位,可设立流动岗位用于吸引各类人才到高校兼(任)职。允许高校教师离岗开展科研和创新创业,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下放公开招聘权。由试点高校自主决定公开招聘人员的招聘时间、自主公布招聘方案、自主组织考试(考核)、自主公布考试结果、自主公示拟聘人员、自主确定聘用结果,自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下放职称评审权。由试点高校自主制定正高及以下职称评聘标准,自主组建评聘机构及评聘专家库,自主开展评聘工作,自主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学科(专业),可采取委托或联合评审。实行“以考代评”的可自行择优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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