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黑龙江省2019年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我院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二次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参加全省初中升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补录最低控制分数为180分(哈尔滨市考生折合分数为132分,大庆市考生折合分数为152分),分数未达到要求的考生不能录取。
在办理录取手续时,应出具下列材料:
(1)由考生所在市(行署)、县(区)教育局或招考办出具加盖公章的全省初中升高中统考成绩证明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3)应届初中毕业证书。
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各专业学费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前三年)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五年 | 2400元/年 |
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五年 | 3200元/年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五年 | 2200元/年 |
4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 五年 | 2200元/年 |
注:后两年学费按当年大专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三、补报时间、地点
考生本人持补录所需材料于2019年11月8日至11日15:00时,到馨园207室(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报名。
联系电话:0451-85915000 85915700
附件: 关于黑龙江省2019年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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