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三、招生计划

2019年度招生300人。其中:区外招生150人,区内招生150人。

区外150人中:甘肃25人,四川33人,河南34人,陕西9人,山西9人,重庆22人,湖南9人,湖北9人,150人中女生不超过15%。

区内招生150人中:女生不超过15%。分省分专业名额详见《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表》。

四、语种

各专业均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五、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学费28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3360元/年.生,住宿费均为800元/年.生。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学生在入校后按照公安部规定着警服,警服费用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2〕53号)学生个人承担40%。在校期间教材费、杂品费(被褥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六、学生资助政策

1.贫困生入校即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英烈子女、孤儿、特困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3.贫困生经过我校评审后,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生;

4.我校为贫困生、特困生设立校内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资助;

5.学习成绩优异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校内奖学金6000元/年.生(一等)、3000元/年.生(二等)。

七、就业与入警

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规定,我校学生毕业前参加人社部、公安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警考试。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审等环节并取得有效成绩且体检合格者,有资格参与岗位竞争并择优录用到我区公安机关就业。凡录入我校的区外考生必须在入校3日内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及我校签订《定向西藏公安机关就业协议书》,否则不予注册。《协议书》主要内容为:毕业后定向西藏公安机关就业(未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安民警招录者除外),协议期5年。

八、招生录取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的考生,应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5、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6、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未婚。

(二)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

报考的考生,参加由我校和生源省份公安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或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工作一般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报考人数较多、省域面积较大、交通条件不便的省份可以分批次、分区域开展。

1、面试主要通过访谈、测评等方式,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具体以下面表格为标准: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4、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报考国内安全保卫公安专业的考生,参照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从严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三)录取

1、招生统一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2、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原则、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

4、对于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或单科,单科文科为政治、历史、地理;理科为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技术)的顺序,高分优先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891-6370259

监督电话:0891-6312436

1.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拟招生计划表

2.2017、2018年度我校录取分数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