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拉萨市夺底路68号,创办于1956年9月,亦称公安训练班,受自治区筹委会公安处和西藏干部学校双重领导。学校办学初期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在职公安民警和政法系统业务骨干;1980年11月,根据公安部《关于设立各省、市、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联合通知》精神并结合西藏公安队伍量少、质弱和逐步实现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安厅。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拥护党的路线,懂得公安工作的任务、方针、政策和纪律,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基础知识的公安干警;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原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改建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为政法序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由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主管,主要任务是为全区政法系统培养人才,承担全区政法系统成人学历教育和全区政法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目前,学校内设12个副县级机构,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安全与网络监察、刑事科学技术8个专业。

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工作重点随着西藏公安工作及反分裂斗争形势的需要而不断转移,始终将为西藏公安战线培养更多的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住的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作为立校之本、发展之基。在经历多次重大调整、变革,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职前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体系。多年来,毕业生遍布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绝大多数已成为业务骨干,不少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在西藏公安工作的第一线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西藏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做出了历史性贡献。